【资料图】
人民网西安8月15日电(吴德锋)“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以检察力量保护秦岭绿水青山取得了明显成效,‘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协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8个,监督缴纳生态修复金221.54万元,初步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格局。”在首个全国生态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召开的“2022-2023年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报告”新闻发布会上,陕西铁检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健如此介绍。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吴德锋摄
据王健介绍,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功能分区,围绕秦岭地区、黄河流域的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碳排放碳交易等领域突出问题,办理了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力推动了解决跨区划案件一方管不了、各方都不管的“公地悲剧”难题。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聚焦秦岭、黄河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关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办理了督促整治秦岭非法穿越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秦岭古树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秦蜀古道遗址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办理了督促整治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碳排放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案件等一批具有开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典型案件,解决了一批按照传统办案模式难以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为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彰显了改革成效。
同时,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以依法能动履职融入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王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活动,对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把惩罚犯罪和生态保护融合贯穿刑事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先后6次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典型案例巡回宣讲活动,牵头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共同会签了《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办法》,办理全省首例碳汇案件,实现了全省检察机关碳汇司法的零突破。
陕西铁检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南崇敬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一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聚焦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办理了一批典型的跨区划案件,着力发挥了“跨院”的“杠杆撬动”作用。截止目前,共摸排跨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8件,立案74件,提出检察建议61件,追缴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款352.49万元。
关键词: